中共中央宣傳部3月24日(ri)公開發布中國(guo)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(zhu)活動標識。
活動標識由黨徽、數(shu)字“100”“1921”“2021”和光芒線組成,生動展(zhan)現中(zhong)國共產黨團結(jie)帶領中(zhong)國人民不忘初(chu)心、牢記(ji)使(shi)命、艱苦奮斗的百年光輝歷程。
數字“100”構成標識基本造(zao)型(xing),“1”以100度仰角呈現,寓意以習(xi)近(jin)平同志為核心(xin)的(de)黨中央(yang)團(tuan)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在前進道(dao)路上不斷從勝(sheng)利走向新的(de)勝(sheng)利。
黨徽位于(yu)標識左(zuo)上方,寓意中(zhong)國人民在中(zhong)國共產(chan)黨的領導下(xia)同(tong)心同(tong)德、砥礪前行(xing),不斷創造新的人間奇跡。
56根光(guang)芒線(xian)將數字“100”連接成一個(ge)有(you)機(ji)整體,展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(ren)階級的先鋒(feng)隊(dui),同時(shi)是中國人(ren)民(min)和中華(hua)民(min)族的先鋒(feng)隊(dui),寓(yu)意(yi)奮進之光(guang)照耀(yao)中華(hua)大地(di)、照亮(liang)未來之路(lu)。
嵌入數字“1921”代表100年(nian)前中國(guo)共產黨的創始,“2021”代表中國(guo)共產黨團結帶領中國(guo)人民實現第一個百年(nian)奮(fen)斗(dou)目標、開啟第二個百年(nian)奮(fen)斗(dou)目標,兩(liang)個圓形寓(yu)意黨和(he)國(guo)家事(shi)業猶(you)如滾滾歷(li)史車輪(lun),勢不可(ke)擋,勇(yong)往(wang)直前。
活動(dong)(dong)標識可廣泛用于各地區(qu)各部門慶祝中國共(gong)產黨成立100周年活動(dong)(dong)環境布置和(he)群眾性主題(ti)宣傳教育活動(dong)(dong)用品制作。
中國共產黨(dang)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識使用說明
此標(biao)識為(wei)中國共產(chan)黨成立100周年(nian)慶祝活動的唯一指定(ding)標(biao)識。
一、使用范圍
1.用于慶祝(zhu)中國(guo)共產黨成立(li)100周(zhou)年活動及其他有關活動。
2.用于慶祝活(huo)動環(huan)境布置和請柬、證件、須知、簽到(dao)簿等(deng)用品的制作。
3.用于群(qun)眾性主題教育活動的背景板、標牌(pai)、彩旗、遮(zhe)陽傘、遮(zhe)陽帽、手提袋、文化衫等的制(zhi)作。
4.用(yong)于(yu)新(xin)聞報道專(zhuan)題專(zhuan)欄、專(zhuan)題網(wang)頁和宣傳(chuan)品、宣傳(chuan)折頁、宣傳(chuan)標語、公益廣(guang)告、招(zhao)貼(tie)畫等的制作。
5.用于(yu)制作(zuo)慶祝活動徽章、即(ji)時(shi)貼、胸牌、臂(bei)章等,供群眾佩戴留念。
二、使用要(yao)求(qiu)
1.慶祝(zhu)活動標識(shi)使(shi)用應(ying)當嚴肅、莊重,不(bu)得任意修(xiu)改、變(bian)形(xing)或變(bian)色,不(bu)能因放大或縮(suo)小破壞標識(shi)的(de)完整性。
2.慶祝活動標識不得(de)用(yong)于(yu)商業(ye)廣告、制作商標或其他任(ren)何商業(ye)性用(yong)途,不得(de)用(yong)于(yu)私(si)人慶典(dian)和(he)吊(diao)唁活動。
3.以(yi)慶祝活動(dong)標識為元素制作的(de)用品,要與慶祝中國(guo)共產黨成(cheng)立(li)100周年主題(ti)密切(qie)相關,不得亂用、濫(lan)用。
4.慶祝活動(dong)標識(shi)使(shi)用要(yao)結合實際(ji)、因時(shi)因地而異(yi),妥善把握與周邊環境(jing)關系,注(zhu)重整(zheng)體效果,既要(yao)有利于營造濃(nong)厚(hou)社(she)會氛(fen)圍,也要(yao)注(zhu)意(yi)不(bu)能破壞現有人文自然景觀,確保與城(cheng)鄉環境(jing)面(mian)貌協調統一。
三、使(shi)用管理
1.慶祝活動標識所有權屬(shu)于中共中央宣傳部。
2.市場(chang)監督(du)管(guan)理(li)部門要(yao)做好慶祝活動標(biao)識的(de)商(shang)標(biao)注(zhu)冊(ce)管(guan)理(li)工作,防止標(biao)識被商(shang)業注(zhu)冊(ce),要(yao)加強(qiang)標(biao)識使用的(de)市場(chang)監督(du)和管(guan)理(li)。
3.各地區(qu)各部門要(yao)對(dui)轄區(qu)內和主管主辦(ban)的活動進(jin)行監督,對(dui)不按(an)要(yao)求使用(yong)標識(shi)等問題及時采(cai)取針對(dui)性措施予以(yi)整治(zhi)。
中(zhong)共中(zhong)央宣傳部
2021年3月24日(ri)
來源:新(xin)華(hua)網